前言
本項工作奉行政院核定列入「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─綠色產業─綠色資源再生計畫」,由本署編列經費積極全面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工作。
現況分析
依據本署垃圾統計資料顯示,全國近三年來每日垃圾量分別為2萬1,518公噸;1萬9,876公噸;1萬8,421公噸,依每日圾量逐年遞減情況下,預估至95年每日垃圾產量將減為約1萬7,000公噸。
計劃期程本計畫自93年起至95年止,共計3年。
計劃目標
一、全國25縣市319個鄉鎮市共同推動將所有有機廢棄物共同納入回收再利用體系。
二、推動將所有有機廢棄物共同納入回收再利用體系。
三、各年預定達成廚餘回收量與執行廚餘回收之鄉鎮市數之目標。
實施策略
依據「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」。
工作內容
一、推動廚餘回收教育宣導工作。
二、建立廚餘回收分離清運系統。
三、建立廚餘再利用模式。
四、開拓廚餘再利用通路。
五、協調及協助軍方營區、監獄及各級學校等單位共同參與廚餘回收再利用工作。
六、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之主要工作內容架構。
權責分工
二、訂定「申請廚餘回收再利用示範計畫經費補助原則」與核撥補助經費。
三、訂定計畫考核與評鑑標準。
四、督導與列管各縣市辦理本計畫各項工作與經費執行進度。
經費
廚餘回收再利用計畫-經費
預期效益
一、發展多元化垃圾處理政策,達到垃圾減量及資源永續利用的目標。
二、廚餘分離回收,可避免家中垃圾腐敗及孳生蚊蠅,減低生活困擾。
三、減少焚化廠之負擔及延長掩埋場使用年限。
後續推動事項
配合「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」,廚餘回收佔垃圾之總減量預定目標:96年4%、100年7.5%、109年20%。